• 梅溪镇:重拳出击再宣战,百日会战保平安

  • 发布时间:2021-06-12 03:21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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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网时刻6月10日讯(通讯员  高悦)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梅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切实把提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率作为一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摩托车、电动和整治百日会战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为建党一百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将宣传资料精确发放到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做到发放率100%,并通过“村村响”每天定时播放佩戴安全头盔的相关知识,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防范能力,全力构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防线。

       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动镇村干部、“两站两员”、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农村辅警等力量开展劝导、执法工作,严把村口、镇口等主要关口,劝导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对上路未戴头盔的驾乘人员、由派出所民警将摩托车暂扣至派出所,直至驾乘人员拿来头盔后才可放行。对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安装遮阳伞的行为进行严肃纠正。目前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已拆除违规安装遮阳伞200余顶,劝导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行为1000余次。交警中队开展执法20余起,扣留摩托车、电动车30余辆,依法处罚未佩戴头盔行为50余起。

        常态化开展督查问效。镇纪委监委、镇安委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加油站进行机动式、点穴式的督察督导,随机抽查各村(社区)路面摩托车、电动车戴头盔率、挂牌率。对工作不落实、敷衍了事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或违规加装遮阳伞的,除依法处罚处,还要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工作。

       下一步,该镇将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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