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合力解决水生态问题

  • 发布时间:2021-07-21 03:24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兰州5月6日电 (记者 冯志军)甘肃省水利厅6日发布消息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近日共同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构建水生态治理新格局,合力解决水生态突出问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东西蜿蜒约1600公里的甘肃,是中国两大“母亲河”长江、黄河的重要水资源补给区,境内主要有3大流域和9大水系。同时,该省生态承载力低、修复能力弱,是中国生态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

      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调查取证协作、健全生态修复、联合督导检查、日常联络等方面的协作机制。

    2019年8月底,甘肃玛曲县,一场秋雨过后的黄河“首曲”在夕阳照射下美景如画。(资料图) 杨艳敏 摄

      据介绍,通过“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双方将联合打击各类破坏水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修复,提升法治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互相通报涉水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对各地发现的重大敏感案件线索共商解决方案,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意见》指出,双方将在重点地区重要流域探索联合建设生态修复基地,为公益侵权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提供平台,对恢复成本高、难度大的案件,采取赔偿相应费用、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由行政机关在生态修复基地代为修复,逐步构建以消除公益损害为主,兼顾民事赔偿、劳务代偿、增殖放流、易地补植复绿的公益保护模式。

      据了解,双方将建立市级以上重大涉水问题联合挂牌督办制度。每年共同筛选一批辖区内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涉及民生的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线索联合挂牌督办,并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逐案督导检查。适时联合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措施落实、制度建设等跟踪问效,对没有整改、虚假整改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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