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岁保安突发疾病死亡 家属反映公司保安未按规定持证

  • 发布时间:2021-07-21 03:10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1月13日上午,55岁的保安何丰(化名)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地,被送医院5天后离世。家属认为,事发前何丰正在准备给保安队做饭,属于在工作岗位上发病,公司应承担责任。北京京卫昌盛保安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称,会与家属就此事协商,支持家属的合理诉求。此外家属反映该公司保安未按规定取得相关《保安员证》,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55岁保安突发疾病送医院后去世

      家属介绍,11月13日上午,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做保安的何丰突发疾病倒地,不省人事,同小区保洁员发现后喊来人帮忙,并拨打了120。据家属提供的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13日下达的《病危通知书》中,何丰被诊断为“脑出血,脑干出血,血肿破入脑室”。

      11月18日,何丰因病情过重离世。儿子何宇(化名)到父亲工作的小区了解到,事发前何丰正在卫生间水池边淘米,为大家的午饭做准备。何宇认为,虽然并非工伤,但父亲去世在工作岗位上,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

      何宇多次联系到父亲所在的北京京卫昌盛保安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卫昌盛”),希望为父亲的死讨个说法,“公司没有给我父亲上社保,也没有上岗前培训,没有按规定拿到《保安员证》,这些都是违规的。”何宇说,此外公司还拖欠父亲将近三个月的工资。据何宇向京卫昌盛提交的一份诉求书显示,他列举了丧葬费、老人赡养费、被拖欠工资、加班补偿、未缴纳社保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40余万元。

      屡次沟通无果,何宇和家属想求助法院申请劳动仲裁,但被告知需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工友出具的书面证明。“我们没找到父亲的劳动合同,我向父亲同事求助希望他们出个证明,但几位叔叔因为一些原因都拒绝了。”何宇说。

      此外,按《保安管理服务调理》相关规定,从业保安需公安机关审查合格后发给《保安员证》。但父亲并无《保安员证》,何宇将该公司保安未按规定持证一事投诉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

      保安公司:将与家属协商

      12月13日,新京报记者与何丰家人再次找到京卫昌盛公司几位代表,对方承认公司并未给何丰交社保、未按规定取得《保安员证》、拖欠何丰工资等事宜,但其称何丰与公司曾签订过合同,并承诺会在14日提供给家属。

      此外,京卫昌盛一名分管何丰的经理称,何丰负责做饭有额外的一千元工资,并不属于加班。他称何丰发病时间是在早晨8点钟左右,当时正在洗漱。

      但何宇和家人对此说法不认可,他们提供的录音及视频中记者听到,一名男性保洁员称第一次看见何丰时何在卫生间“淘米”,自己便没进去。过了一会儿再次看见何丰时何已经躺在地上,时间是 “9点半左右”。物业公司一名经理在随后到达现场并拍摄了一张照片,录音中其称,照片拍摄时间为9点40分。

      京卫昌盛最终提出给家属21万元,包括何丰被拖欠的工资、丧葬费以及一次性补偿等,并提出何丰就医的费用应由家属和公司共同承担。何宇表示并不接受,“没有买社保导致医药费不能报销,这应该公司来承担。”

      12月1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京卫昌盛公司董事长董先生,其表示员工出此变故单位也很同情和难过,会积极主动和家属协商处理。对于家属的合理诉求公司会同意,对于目

      前双方的争议,例如当事人是否是在工作时发病等内容,公司也会继续核查。记者昨日晚间致电保安队队长董某,对方表示不对此事做任何回答。

      对于何宇就该公司保安未按规定取得《保安员证》一事,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仍在调查。

      14日中午,新京报记者从何宇处了解到,双方再次协商未达成一致,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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