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市延长购房契税奖励缴纳时限 延迟至明年3月31日

  • 发布时间:2021-08-18 04:04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我市延长契税奖励缴纳时限

    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契税仍可享受奖励

    郴州日报11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翔)11月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获悉,我市正式发布通知,对2020年4月29日前购房且符合契税奖励条件的,契税奖励缴纳截止时间延迟至2021年3月31日,符合契税奖励资格的可在此之前办理契税缴纳。

    今年4月,我市为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对2020年4月29日之前,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已签订网签合同尚未缴纳契税的以及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尚未缴纳契税的,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10月28日期间依法缴纳商品房和地下车位契税的,商品房可以享受实际缴清契税额的50%奖励,地下车位可以享受1000元/个的奖励;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签订网签合同、购买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清了契税的,可以享受实际缴清契税额的50%奖励。

    然而10月中下旬,我市中心城区各个办税点缴纳契税的市民突然激增,每个办税点外出现了排长队缴纳契税的现象。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避免缴纳契税的市民出现拥堵现象,影响正常生产生活,我市多部门研究后,决定对2020年4月29日前在市中心城区已购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且具备契税缴纳资格的,契税奖励缴纳截止时间延迟至2021年3月31日。而其他政策仍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中心城区个人购房契税奖励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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