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3月1日颁布实施

  • 发布时间:2024-03-04 10:51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本报讯(记者 李丽)3月1日,记者从《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获悉,《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2014年以来,永州市积极探索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载体,做实基层基础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思路,构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系统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目前也存在网格员管理体制不畅、网格事务泛化、部门联动参与不足等问题,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立法是总结推广实践经验和解决客观问题的必然要求。

      去年10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规定》草案。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予以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规定》全文,明确《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小快灵”立法,主要包括目的依据、定义、工作原则、服务管理机构及职责、个人权利义务、网格划分、网格员配备、网格员职责、事项清单管理、事项处置程序、小区治理、工作保障、网格员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重点聚焦理顺网格员管理体制、健全网格事务准入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规范部门联动处置三个方面的问题。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