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 发布时间:2021-03-02 02:57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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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我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本报讯(通讯员 郑璐 王朝辉)为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我市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顾需要,从2021年1月1日起,永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2016年1月1日,永州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对具有永州市户籍的各类残疾人进行分类施保。每年年初,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就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行安排部署并联合下发提标文件。今年,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第四次提标,发布了关于提高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并且在确保不低于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各县区可自行制定补贴标准。做好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我市残疾人福利的重要举措,对稳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年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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