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群众眼里的交警,是这样出警的!

  • 发布时间:2020-12-04 00:35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以太坊
  • □本报通讯员 唐晓勇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永州交警温馨提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遇有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请拨打110或122报警电话,公安交警第一时间出警处置。

    在群众眼里,永州交警是122,也可能是“119”

    11月20日下午5时许,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濂溪中队中队长刘杨带领辅警魏小秋、彭文彬在道州中路道县三小门口路段护学。

    在护学路段缓慢通行的车流中,突然,执勤民警发现有一辆白色东风标志汽车出现自燃冒烟现象。

    当时正值下班放学高峰期,必须避免发生小车因自燃而引发爆炸事故。根据现场情况,执勤民警采取紧急措施,快速从巡逻车上取出灭火器,冲上前去进行扑救。

    打开小车引擎盖,成功扑灭火势,消除风险隐患,执勤民警引导司机把车辆移到安全的地方等待下一步救援。司机感动地说,“交警蜀黍救火的样子真专业!”

    公安交警提醒:车内要配备有效灭火器,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立即靠边停车,关闭电源,迅速在车辆前后100米左右的地方放置警示牌,离开汽车,拨打火警电话。取出灭火器对燃烧部位进行灭火,在将汽车表面明火扑灭后,应打开引擎盖对可能残余的火苗进行处理并让其通风散热。

    在群众眼里,永州交警是122,也可能是“120”

    11月19日晚上20时20分许,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五小路段开展夜查行动,一名神色慌张的女子拦住执勤民警,称其丈夫在家中突发疾病,胃疼得厉害请求帮忙送到医院。

    见此状况,民警立即跟随该女子到其家中,发现一男子用手用力捂着肚子蜷缩在床上,脸色苍白。

    情况紧急!民警立即将该男子搀扶到了警车上,随后用警车以最快速度将患者安全送至宁远县人民医院。

    在医院,民警全程陪同该男子进行治疗检查,待男子脱离危险后,他们才默默离开,回到工作岗位。“要不是你们为抢救赢得了时间,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受救助病人的妻子激动地说道。

    公安交警提醒:有危难,找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救护突然患病处于孤立无援的人是人民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在群众眼里,永州交警是122,也是“110”

    哔啵、哔啵,一阵急促的警笛声中,一台救护车紧跟着警车从祁阳县金盆路上呼啸而过。

    2020年11月22日晚上6点左右,天空飘着小雨,驾驶员黄某驾驶云AD802小车途经金盆西路校园路口时,不小心撞伤了正在斑马线上横路的行人王继某。

    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交管中队出警。交管中队及快处快赔中心人员赶到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抬上救护车,警车牵引救护车紧急护送到中医院。

    交警大队值班长坐镇指挥中心,通过电子监控画面,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调整沿路红绿灯,提前分流车辆。平时10分钟的车程,仅仅用了不到5分钟就将伤员平安护送到县中医院。

    公安交警提醒:报警人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要沉着、冷静,说明事故地点、方向、人员伤亡情况。生命至上,遇有警车开道护送医院救护车辆,请过往车辆紧急避让,让出“绿色通道”,为伤员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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