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交警周末全方位出击 查获11辆上路行驶报废车

  • 发布时间:2020-09-24 08:52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讯(记者 彭丽霞 通讯员 郭建国 唐晓勇)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社会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3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零陵大队保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在确保自身和群众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周末不停歇,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努力为群众出行提供良好交通环境。

      行动中,大队对辖区摩托车、货车等车辆无证驾驶、逆向行驶、加装遮阳伞、改拼装报废车等违法行为加强管控,采取定点查控与流动巡逻的方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倡导广大驾驶员开车过程中摒弃不良陋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11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辖区322国道1483公里路段设卡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一辆湘M0XXX8号牌的面的车,沿路走走停停,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达到了使用年限,属于报废车辆。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零陵大队河西中队指导员陶丰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一番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后, 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扣留该车,并处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当天,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起,其中报废车辆上路行驶11起,其他违法行为52起。记者了解到,零陵交警将会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努力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零陵交警提醒:驾车上路行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检验,同时,针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未报废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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