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28日电 (黄钰钦 梁晓辉 李京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针对留守儿童得不到适当照护、缺乏亲情关爱的问题,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压实监护人责任,细化有关措施。
草案规定,明确委托照护“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完)
关键词导航:永州信息港、永州信息、县区信息、湖南信息、社会万象、网站地图、RSS地图、免责声明
Copyright by 2016-2018永州信息港.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76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