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媒: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最大程度兼顾两地差异

  • 发布时间:2023-01-11 00:3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中新社香港6月21日电 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20日公布。21日在港出版的多份报章发表社评认为,草案最大程度兼顾两地差异,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信任,同时对威胁国安的内外势力起到震慑作用。

      香港《文汇报》社评认为,草案充分考虑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具体情况,既强调中央根本责任,也突出了香港主体责任,统筹了制度安排,兼顾了两地差异。草案内容最大程度信任依靠特区、最大程度保障人权、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特点、最大程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努力达成对“一国两制”的健全完善。

      社评说,涉港国安立法既考虑与全国性法律的衔接,也尽可能采用普通法的原则和标准,兼顾香港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的特殊性,在法律概念、用词用语和立法方式等方面都考虑香港社会的认受性。可以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因为与香港法治原则的良好相容性,不仅不会削弱、而且会强化香港的法治。中央保留在“特定情形下”实行管辖的必要权力,确保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不会成为“无牙老虎”,并且通过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保障法律能切实有效执行。

      香港《大公报》社评说,草案最大程度兼顾两地差异,在维护国家安全以及保障港人权利两方面取得了最佳的平衡。港人过往的种种忧虑,大可一扫而光。

      社评认为,从立法说明中可见,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将会是一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全面兼顾“两制”特征、充分保障港人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以及在最大程度上维护香港繁荣与稳定的根本之法。有了这部法律,香港将告别过去在维护国安方面的“无掩鸡笼”状况,香港的长治久安、港人的根本福祉,将得到最佳保障。“港独”肆虐的状况将一去不复还。

      香港《星岛日报》社评认为,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架构的主要意义在于,特区政府最高层与涉及保安事务的官员,将在特首直接领导下,共同负起应付国安威胁的责任;同时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形成一个强而有力的实务机构。中央在港设立国安公署并派出国家安全顾问的特别意义在于,在实际工作上协助香港特区政府,并对威胁国安的内外势力,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完)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