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罗志祥因与周扬青分手劈腿事件形象大损,原本的综艺节目和代言全部解约,有知情人士透露,没有如外传天价赔偿金,推估损失约2亿元台币(约4680万人民币),据了解原本邀他的节目直接终止合约后,因节目还没录,没有另收违约金;他的4个代言,多数已到合约尾声,经过谈判,都只是中断代言后续款项支付,没履行的同样终止付款。对此,他的经纪公司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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