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市监局向食盐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告诫

  • 发布时间:2023-08-31 00:3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本报讯(通讯员 周瑛鸿)受日本排放核污染水入海影响,个别地区出现市民抢购食盐现象。日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向食盐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告诫,以保障食盐价格秩序平稳。

    提醒告诫内容中指出,目前我市食用盐储备量约2000吨,固定储备量1500余吨,后续还会持续调运,大家无需抢购,无需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按需求理性购买。提醒告诫内容中强调,要保持食盐价格稳定,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不得相互串通,囤积居奇,散布涨价谣言,哄抬价格。同时,各相关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提醒告诫内容还涉及促销活动方面,指出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价格欺诈。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举报投诉。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