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 发布时间:2022-03-04 09:22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本报讯(记者 刘思宁)3月1日起,《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上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近年来,永州市组织开展了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质改造等工程,农贸市场的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还存在着规划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配套、职能职责不清晰、市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亟待立法予以解决,人民群众要求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为响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难事、烦心事、揪心事,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将《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作为审议项目列入立法计划。

    《条例》共六章三十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主要聚焦明确功能定位、厘清各方职责、注重顶层规划、加强经营管理等重点问题。

    接下来,永州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把《条例》学习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并将《条例》宣传工作覆盖到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条例》规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条例》执行到位,取得实效。全市各级人大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全力支持和督促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真正提升农贸市场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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