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强化基层民主协商群众自治机制建设

  • 发布时间:2021-12-09 00:0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本报讯 (记者 万珂铭)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我市始终把基层民主协商作为发挥自治强基作用的一个重要抓手,探索形成了“党务村务民主协商监督月例会”、 村民小组理事会、住宅小区联席会议等制度,提升基层民主协商水平。

    探索推行“党务村(居)务民主协商监督月例会”。零陵区探索推行“党务村务民主协商监督月例会”,成立由村两委、监委会负责人和小组长、“两代表一委员”、 村民代表、在外乡贤、老干部等人员组成的村级民主协商议事会,搭建协商议事平台,明确协商议事清单,围绕清单提事议事。2019年以来,该区通过实施月例会制度,民主商议村级事项5321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问题3512起。

    探索推行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制度。回龙圩管理区在村民小组探索推行村民理事会,以村民居住的自然村落为单位成立村民理事会,通过公平、公正、公开选举的方式,将德高望重的长辈及有公益心、公道正派的乡贤能人等一些想办事、能办事、会办事的人选进理事会。近半年来,全区66个村民理事会共召开民主协商会议467次,议定重大事项312件次,化解矛盾230余起。

    探索推行住宅小区居民自治“121”模式。在总结各地探索小区治理方式的基础上,形成了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住宅小区群众自治 “121”模式。“1” 即小区党支部,“2”即业主委员会、业主监委会,“1”即联席会议。冷水滩区在华源府第等小区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商共议共建的联动服务机制,高效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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