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 发布时间:2020-11-28 01:37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以太坊
  • 打好蓝天保卫战

    “十三五”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本报讯(记者 吴林 通讯员 管鑫沂)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十三五”期间,我市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前提下,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2019年,我市PM2.5、和PM10年均浓度改善程度全省第一。截至今年11月16日,我市综合指数为3.07,较2015年全年相比改善33.5%,优良率98.1%,较2015年上升10.7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大幅下降,其中PM10改善37.3%、PM2.5改善40.8%、NO2改善35.7%、SO2改善77.4%、CO改善25.0%。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蓝天保卫战工作。我市建立并不断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3+2”重点防控区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环境问题。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实时分析指导。加强监测能力建设,运用科学数据进行管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源清单,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治污,在日常执法中,避免“一刀切”,充分发挥法律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对城市建成区内工地“六个不开工”“七个100%”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严格规范渣土车辆夜间运输管理,实施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要求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今年以来,每月对中心城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全面整治燃煤污染,2017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基本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退出。2018年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全面完成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强化工业气型污染源治理,7条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生产线特别限值升级改造已全部完成。2018年9月底前城市规划区烧制建筑用砖厂已经建成的全部关闭到位。目前正在逐步推进砖瓦行业全面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积极推进“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到2019年底,关停取缔482家、提升改造40家。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2018至2020年全市共完成68个VOCs治理项目。调整和优化运输结构,我市划定了重型柴油车、冒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全面推进所有加油站点执行销售国Ⅴ标准的柴油、汽油。2017年,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8260台。2018年淘汰退出老旧机动车32784台,淘汰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公共交通高排放车365辆,中心城区市内公共交通全部使用电动环保公交。2020年提前完成了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56辆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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