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资助5000元!永州市"金秋助学"发补助啦!

  • 发布时间:2020-08-15 04:01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金秋助学是点亮贫困学子的一盏明灯,是帮扶困难职工家庭的重要举措,是工会长期以来持之以恒的助学帮扶措施,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工会工作品牌。为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积极参与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永州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一、助学对象

      使用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助学的帮扶对象为符合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应届考上或在校就读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以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使用市县总工会统筹资金开展助学的帮扶对象为符合建档省级以上困难职工(农民工)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就读义务教育初中、小学阶段的子女。

      子女进入高收费民办学校或自费出国的除外。

      二、帮扶标准

      其它层级档案助学标准由本级工会根据当地生活支出标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市级档案的标准。

      三、申请资料

      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

      1.在档困难职工符合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永州市2020年度工会“金秋助学”资金申请表》,同时提交助学对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就学证明材料(如:学生证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学费收据或证明。

      2、对于符合工会建档立卡要求的,“应建尽建、应帮尽帮”, 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建档(包含已脱困)的困难职工子女,按照困难职工建档程序先建档,再进行申请。具体流程要求按《湖南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湘工办发〔2018〕6号)执行。

      四、申报流程

      1.按属地且不重复帮扶的原则申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人向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截止日为8月25日;已录取但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提供相关的录取证明材料即可。

      2、县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本县区的金秋助学申报、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

      3、经开区总工会,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单位,驻永国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等的金秋助学申报、全国困难职工帮扶系统档案录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

      4、本年度应届生已取得教育、民政等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温馨提示

      具体助学对象、助学标准、申请流程和申请方式,请到永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各县(区)职工服务中心咨询。

      永州市职工服务中心电话:0746-8369226

      备注:档案层级分类

      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家庭困难必要支出费用,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建立全总级档案;

      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家庭困难必要支出费用,在当地低保线1.5倍(含)以内建立省级档案;

      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家庭困难必要支出费用,在当地低保线2倍(含)以内的建立市级档案。

      其它档案,由工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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