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安严查耕地抛荒 今年计划种水稻74.7万亩

  • 发布时间:2020-05-06 00:21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讯(通讯员 肖申军)“易组长,4月8日你督查交办的川岩乡岭芝村6亩抛荒田,我们已经组织机械全部翻耕完了,准备种水稻,请现场复查。”4月12日,川岩乡党委书记陈伟艳打电话邀请东安县委第四督查组组员易百林现场复查交办函整改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东安县委督查室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6个督查组,深入全县17个乡镇场,严格督查督办耕地抛荒,力促粮食生产扩面。

      东安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大县和全国商品粮食生产基地县,常年粮食播种面积在106万亩以上。为抓好今年的粮食生产,实现粮食扩面扩双、增产增效,东安县把撂荒、抛荒耕地的复种复粮作为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东安县2020年保障早稻生产和治理耕地抛荒十条措施》,狠抓收归耕地,对弃耕抛荒一年以上的,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代耕;对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突出抓补贴政策执行,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原则,规范补贴发放操作程序,对水田抛荒一年以上的,在水田种植草皮等破坏和改变耕地用途的,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依法推进耕地流转,乡镇、村、组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积极依法组织单位或个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平等、自愿、有偿进行流转。

      今年,东安县计划播种粮食面积88.2万亩、总产36.6万吨,其中水稻74.7万亩。目前,东安县要求相关乡镇在4月20日前完成翻耕,5月10日前完成复种,县里将采取跟踪督查、重点约谈等方式,确保发现的抛荒耕地全部实现复种产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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