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安:两车辆无接触出事故 交警判定也需担责

  • 发布时间:2020-10-17 00:48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红网时刻8月31日讯(通讯员 王芷晴)如果在行车途中,所驾驶车辆并没有直接撞到人或物,路上一个骑车的人却突然摔倒了,驾驶员需要负责任吗?日前,东安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无接触事故”,交警作出了驾驶人主要责任的认定。

      近日,在县政府门前路段,李某辉驾驶湘M9XXXX号小型轿车从县政府门前停车场出发,由于进入车道时影响了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导致李某华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滑倒,致使车上乘客李某慧受伤。李某辉驾车将伤者送去县人民医院救治,随后报警。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李某辉强调,他驾车拐弯时并没有与李某华发生碰撞,他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交警查看道路监控视频后,依然判定李某辉承担主要责任。民警表示,根据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事故责任认定是依据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对造成该起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来决定的。在该事故中,双方车辆虽未发生碰撞接触,但是李某辉进入车道时影响了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间接作用,在事故中也需要负责任。

      民警介绍,当前无接触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是驾驶员强行转弯未让行、过路口未观察仔细、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等。东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遇到类似事故,不要自作主张擅自离开,一定要首先报警,向交警陈述清楚当时的情况,由交警前来处置,同时要救助受伤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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