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安检察服务民企与公益保护两不误

  • 发布时间:2020-08-22 03:5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红网时刻8月19日讯(通讯员 荣淑群 伍仔艳)近日,东安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促使东安县三家民营桶装水企业依法顺利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同时,为国家收回水资源费1万余元,做到服务民企与公益保护两不误。

      2019年10月底,东安县检察院在走访时发现,东安县舜皇山自然保护区内有三家民营桶装水企业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也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为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东安县检察院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对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县水利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实地调查,并依法督促其中两家企业及时足额缴纳了水资源费,另一家企业因经营困难采取分批次方式进行收取。

      由于该三家桶装水企业所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具体区域范围不确定,县水利局不能顺利为其核发取水许可证。没有取水许可证将直接影响到该三家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针对上述情况,东安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县水利局和舜皇山管理局对三家企业多次进行实地调查,并委托县林业局对上述企业厂房和取水口位置进行了鉴定。鉴定确定上述企业所在区域为实验区后,东安县检察院将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县水利局。

      2020年7月底,在东安县检察院的力促下,涉案三家民营企业顺利取得了取水许可证。8月中旬,分批缴纳水资源费的企业将所欠款项全部清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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