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开展2018年度年报暨其他信息公示工作

  • 发布时间:2019-08-26 06:0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为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近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并下发《2018年度年报暨其他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及早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我县年报公示工作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自2014年市场主体年检制度改革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市场主体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据悉,本次年报除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填报之外,还可通过扫描下方“湖南企业年报App”二维码下载App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二维码进行填报,为广大市场主体年报事项提供了更多便利。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年报要赶早。2019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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