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机械牌证注销进入公告程序

  • 发布时间:2019-02-03 05:23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为加强我县注册登记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县农机局于11月30日对符合注销登记标准的农业机械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1个月,再次告知农业机械所有人在1个月之内办理相关手续。如农业机械所有人在1个月内未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注销登记、补检、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的,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将不能再投入使用,停止其上路行驶资格,由其所有人自行将其报废解体。

      分三种形式进行公告:一是网络、短信等信息平台播发公告,二是办证大厅、固定宣传栏、各大集市(沙石场)粘贴公告,三是组织乡镇农机专干和村级农机安全员进行粘贴公告。自公告期满之日起,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县农机局将宣布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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