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现 联动 参与”:浙江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探访关爱机制

  • 发布时间:2022-05-13 01:3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杭州6月29日电(应欣睿)29日,记者从浙江省总工会了解到,浙江省总工会印发了《浙江工会困难职工探访关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该省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发现、各级工会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困难职工探访关爱机制,要求第一时间发现和关爱困难职工,确保困难职工及时得到工会帮扶救助。

      “基层工会是探访关爱工作的主体,应及时主动开展探访活动,履行好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职责。”浙江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要求,浙江市、县(市、区)总工会、省产业工会负责本地区、本产业探访关爱工作的统筹实施,适时督导下级工会做好探访关爱工作,及时为基层工会上报的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立卡和实施帮扶救助。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探访关爱对象范围:一是高风险对象,即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重大变故的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二是重点对象,即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重大变故的省级困难职工家庭;三是一般对象,即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在档的除高风险对象、重点对象以外的各级困难职工家庭,以及基层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

      针对以上关爱对象群体,《办法》提出,浙江基层工会探访人员应对照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经济、健康、教育、就业、居住等状况,做到对困难职工进行风险隐患排摸;对因患病、失业、子女上学、意外伤(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做到及时发现和报告;同时也要做到针对性地为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开展救助帮扶政策宣传、协助申领社会救助、争取上级工会帮扶、提供就业援助、开展人文关怀等,努力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等。

      “对探访关爱对象,基层工会要建立定期走访机制。高风险对象要在重大变故发生后24小时内走访到位,平时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重点对象要在重大变故发生后48小时内走访到位,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一般对象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浙江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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