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高风险地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三、金水路、中原路、建设路、陇海路、航海路、长江路、嵩山路、大学路、京广路、南三环等10条主干道保持正常通行。长途汽车中心站、汽车客运南站正常运营。四、对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的城市公交线路,实行跳站运营;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暂停跨城业务,在郑州市绕城高速以内(含新郑机场)运营,不得在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运营。因工作需要进入中高风险区域、封控区的特种车辆正常通行。五、封控区内的医疗机构落实预约就诊、进院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工作人员除外)措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治疗期间足不出院,出院前进行核酸检测。六、暂停封控区经营性场所和棋牌室、活动室等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药店、销售生活必需品的超市、便利店可正常营业,封控区实行“一户一天一人一次”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城管、救援抢险、急救、疫情防控机构等民生保障单位可正常开展工作,落实限流、错峰、减少聚集等措施。七、封控区属地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