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宁波15名患者出院 暂停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 发布时间:2021-08-19 06:33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抗击新冠肺炎)浙江宁波15名患者出院 暂停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宁波2月9日电(记者 林波)2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宁波全市最新的疫情情况,截至目前,宁波全市有15名患者治愈出院,今起宁波暂停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2020年2月8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中:海曙区3例、慈溪市2例。截至2020年2月8日24时,宁波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6例。

      目前,宁波全市共有1352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解除隔离486名密切接触者。该市集中医学观察8373人,居家医学观察19849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实施药店疫情防控四项紧急措施,凡是进入药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实施环境消毒、对所有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国权表示,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人群的有效管理,“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天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据悉,从2月9日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一律向村(社区)报告,村(社区)第一时间送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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