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退市制度及交易规则介绍

  • 发布时间:2021-09-06 03:24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表示,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将配套出台规范性文件 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落地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表示,为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落地,证监会将配套出台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表示,构建包容精准的发行上市制度,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表示,明确公司制的交易所监管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着手实行公司制,形成高效透明的公司治理架构。

      坚持转板机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9月3日表示,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丰富企业成长路径,在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培育壮大的企业,鼓励继续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坚持转板机制,培育成熟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

      精选层具备了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9月3日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为何以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如何安排”的提问时指出,精选层具备了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精选层现有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后续新增上市公司将由符合条件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产生。

      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9月3日表示,在尊重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强化市场出清功能,建立差异化需求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9月3日表示,交易制度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精选层较为灵活的交易制度,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创新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

      (来源:综合中国证券报·中证网,记者倪铭娅昝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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