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覆盖!“1+X”模式!湖南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新规”

  • 发布时间:2024-04-04 10:48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课后服务包含什么?如何做好课后服务?近日,《湖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下发,将继续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办法》要求,各地要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开展课后服务,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做到课后服务全覆盖。

    课后服务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愿和家长、学生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可根据情况变化实行弹性调整。

    为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办法》强调,各地各校要因地因校制宜,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拓展和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日“1+X”课后服务模式。

    “1”即学科辅导服务,包括指导完成作业、面批面改、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等;“X”即非学科类素质拓展服务,包括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课后服务要坚持学科辅导服务与非学科类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原则上每周素质拓展服务时间占比要达到50%以上,提倡多开展室外活动;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鼓励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开设1节课体育类课后服务;小学1-2年级以素质拓展服务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任何书面家庭作业。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可由其所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一校一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需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要严格规范管理。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公布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征集、开发一批优质的线上课后服务资源,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专业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可利用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探索“线上课后服务资源+线下教师服务指导”模式,开展阅读、艺术、科普类活动;发挥农村学校场地充足的优势,多组织开展体育、劳动、社会实践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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