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城区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首次达成磋商协议 以自行修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发布时间:2022-06-01 09:08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湖南日报11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新 通讯员 孔文杰)11月24日,长沙市开福区政府与袁某某、陈某某、胡某某经过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赔偿义务人,以自行修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这是长沙市内5区首次以磋商方式达成的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18年5至12月,袁某某等人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通过陈某某、胡某某联系土方,将土方运至开福区天胜社区七家坡山场堆放以牟取利益,导致七家坡山场被非法占用林地42.56亩,占用地原有山体被破坏,植被遭损毁,森林(林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

    事件发生后,开福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环委会、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先后多次到现场勘察,了解受损林地基本情况。经省环科院鉴定,认定本次事件属于生态环境损害事件。经评审,以自行修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根据协议,赔偿义务人应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受损林地修复,并经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单。

    “生态环境,谁污染,谁赔偿;谁损害,谁修复。”开福区环委会的同志说,此次协议达成,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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