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疫期间减少人群在窗口聚集 公安户政业务办理有变化

  • 发布时间:2022-03-13 02:4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长沙晚报2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目前,湖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尽量减少人群在公安户政和出入境窗口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户政和出入境业务办理工作有所变化。

    据介绍,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的截止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户口迁移工作不受迁移证、准迁证本身有效期限制。湖南省户政业务申办人员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持迁移证前往公安机关正常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准迁证过期需要更换的,公安机关无条件进行更换。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身份证遗失、损坏、到期需补领、换领证件的湖南户籍居民,近五年内在公安机关办理过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利用智能手机,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工作后,可通过公安服务平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邮政速递部门约在10个工作日将证件寄递到申领人指定的国内地点。网上补领咨询电话:0731-96305。

    疫情防控期间,湖南省户籍居民需要办理户口业务的,可利用智能手机,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后,在公安服务平台上选择要办理的户口业务,按照平台公示的业务办理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由公安机关实施预审。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户口业务;预审不通过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告知预审未通过原因或者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湖南省流动人口需要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的,可以利用智能手机,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工作后,在公安服务平台上选择要办理的业务项,按照平台公示的业务办理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由公安机关实施预审。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指定的社区服务机构、公安分局)办理业务;预审不通过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告知预审未通过原因或者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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