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起湖南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采购限于“目录内”

  • 发布时间:2022-03-07 00:4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对病原体进行抑制和杀灭,抗菌药物是医疗机构常用的药物之一。记者获悉,为规范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采购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湖南省医保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3月1日起,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采购目录内的抗菌药,之前采购的非目录抗菌药不能再使用。

      《通知》明确,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已挂网,且属于湘卫医发〔2021〕44号中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药品,按以下原则纳入基层抗菌药物采购范围:国家集采中选、续约中选、过渡期中选药品直接纳入基层用药采购范围;非中选药品中属于参比制剂的,直接纳入基层用药采购范围。

      省医保局特别提醒,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不得网外采购和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不得进行网外议价和任何形式的价格折扣等变相药品价格加成行为。在符合基本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等政策前提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及价格适宜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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