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工作开始啦 符合4项条件可申报

  • 发布时间:2021-11-12 07:0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省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工作开始啦

    符合4项条件可申报,经评估择优认定,并给予一定奖补

    11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为脱贫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根据《湖南省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省启动2021年度省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工作。

    就业帮扶基地即日起申报

    即日起,凡已被确定为公共就业服务联系重点企业或已被确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2021年度省级就业帮扶基地。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将对照基本条件,组织开展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审核工作,经初审后择优向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申请材料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从区县市推荐名单和市本级受理名单中择优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择优认定,并予一定奖补

    省人社厅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进行认定,重点对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稳定就业情况、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等因素进行加权评估,择优认定60家左右为省级就业帮扶基地。人社厅对认定为2021年度省级就业帮扶基地的企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2021年度省级就业帮扶基地”铭牌,由申请受理地人社部门给予一定奖补,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本次省级就业扶贫基地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请尽快至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申报程序完成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符合以下4项条件可申报

    具有社会责任感,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突出,愿意主动接收脱贫劳动力就业;能长期稳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当前在岗脱贫劳动力人数不低于50人或当前在岗脱贫劳动力人数占企业员工总人数不低于25%(在岗脱贫劳动力人数最低不少于30人);能针对脱贫劳动力的特点提供相适应的优质岗位,当前提供定向吸纳脱贫劳动力的有效岗位数不少于50个,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有一定吸引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生产经营比较稳定,与脱贫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在1年以上,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参加社会保险,认定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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