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6家共享企业主动清理回收共享车辆约38万台

  • 发布时间:2021-10-11 07:0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共享电单车实行按配额上牌投放

    6家共享企业主动清理回收共享车辆约38万台

    12月2日,长沙地铁2号线万家丽广场站4A出口附近,在这里停靠的共享电单车都有牌照。图/记者张云峰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长沙报道

    “现在这个电动车确实少了很多,前几天一直有人过来清理,好像是把无牌的全部清走了。”12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铁道学院地铁站附近,只见出站口整齐停放着两排共享电单车,附近居民付先生认为,目前共享电单车较此前而言减少了很多,“以前太乱了,经常人行道上全是乱摆乱放的车,现在整齐了不少”。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擅自设置的停车点位已取消

    11月23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集中约谈6家共享电单车企业,要求上述企业清理回收无牌照电动自行车。

    12月2日,记者从长沙市城管局获悉,自11月23日约谈后,6家共享企业主动清理回收共享车辆共计381676辆(其中共享单车46193辆),除已施划停车区位置外,取消了擅自设置的停车点位。下一步市城管、交通部门等也将进行相关整治,全面清退违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此前长沙街头有共享电单车约46万台,其中发放了牌照的6万多台(小遛共享15370辆、喵走27180辆、哈啰出行7974辆、青桔街兔6782辆、美团6358辆,合计63664辆)。此外,还有共享单车16万台。

    《指导意见》还对各部门责任分工予以明确。例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组织企业服务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根据评估结果对投放数量实施激励、约束等。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法停放行为的执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交通秩序不能立即清除的,依法组织清理、转运等。市公安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驾驶人道路交通通行违法行为的执法。负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存在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执法等。

    部分共享企业已开放相关退费服务

    长沙市民廖先生的工作单位离最近的地铁站还有一段距离,每天早晨从地铁1号线铁道学院站下车后,廖先生都会选择骑共享电单车,十多分钟就可到公司。“很方便,不用担心堵车,自己骑着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廖先生坦言,确实也存在乱停乱放的现象,“有时候规定的停车区域都停不进,就会扣钱。整治是好事,觉得也不能一刀切。”

    共享电单车的清理带来了更加整齐市容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反映出现了不方便找车的情况:“太影响我这个打工人的出行了”“徒步一两公里无一辆车”“开了某某牌电单车的月优惠服务,结果现在找不到一辆有电的”……目前,部分共享企业已开放相关退费服务,客户可咨询客服申请退费。

    对于经营管理、有序投放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实行配额管理,市交通运输、公安、城管执法三部门以召开定期联席会议的方式,综合长沙实际需求和各运营企业运营情况,共同确定长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额。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核定配额投放车辆,其中所投放的电动自行车应到市公安部门办理登记安装号牌,并进行编码或号牌管理,企业置换车辆应提前向市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报告,市交通运输部门同步抄送市公安、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先收后投”“号牌置换”“先上牌后投放”的方式进行。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