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向48名“男友”索要近5万元红包 湖北23岁小伙获刑3年

  • 发布时间:2021-10-09 06:3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6月22日讯 日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男子冒充女性,以交友为名,在微信上骗取钱财的案件,23岁的小伙黄某3年内用这种手段骗了48人,其涉案总金额近5万元。今日,法院通报了案情。

    黄某来自湖北省赤壁市,2016年12月至2019年7月期间,他用“那些花儿”、“莉莉安鸭”等微信昵称冒充女性,广泛交友找男性聊天。2019年2月,网友小军就通过陌陌认识了“那些花儿”。而“那些花儿”总是会找各种理由要对方发红包,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小军曾4次发红包,共转了590元给他。从2016年12月至2019年7月期间,黄某假冒年轻女性,以谈恋爱为名要求对方发红包。共计对48人实施诈骗,骗取46343.27元。

    黄某没想到的是,屡屡得手后竟遇到了较真的人。

    2019年6月28日至7月5日期间,黄某以同样的诈骗手法,结识了唐某。当唐某提出要见面时,黄某要求他发红包来表示见面的诚意。为得芳心,唐某先后9次转账共计5509元,可还是被黄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见面。在要求黄某退钱被拒,约会又被“放鸽子”后,唐某意识到自己被骗,选择报警求助。

    2019年7月11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长沙市岳麓区天马小区将黄某抓获,扣押了其作案用的三台手机。案发后,黄某的家属已向相关被害人赔偿了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通过网络骗取48人共计46343.27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已赔偿部分被害人的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6月16日,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其继续退赔违法所得。

    ■三湘都市报·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钟建林 吴晓佳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