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纪实:法治花开遍莲城

  • 发布时间:2021-07-03 01:21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湘潭在线10月22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建强)“空置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业主家里失窃,物业服务人员要承担责任吗?”……10月21日下午,在岳塘区建设路街道云盘社区,一场紧扣身边法律问题的《民法典》宣讲吸引了居民的浓厚兴趣。

    《民法典》宣讲走进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走向社区街道、田间地头,近段时间在全市上下掀起了一股强劲的学法热潮。

    实际上,这仅是湘潭市法治文化建设独特风景中的一小部分。自1986年以来我国已经实施了七个“五年”普法规划,湘潭市以建设法治文化为依托全面推进普法工作,让法治文化与这座城市的红色血脉紧紧相融,息息相关。

    特色一:志愿普法风起云涌

    当日讲课的是湘潭大学法学院2019级研究生谢璐鲜,为了这堂课她已经准备了一个月。

    “确定讲‘民法典下的物业管理制度’这个主题,我们事前就与社区进行了沟通。”谢璐鲜说,在宣讲团老师指导下,她对讲课内容和语言风格精心打磨,确保老百姓喜闻乐见。

    今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第二天,湘潭大学就在全省率先成立《民法典》志愿宣讲团。随后,湘潭市组织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法学教授、骨干律师成立湘潭市《民法典》宣讲团,近五个月来,宣讲团的专家团队已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150余场宣讲,高校法学院组建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也开展了64场村(社区)基层宣讲。

    在这一轮《民法典》宣讲热潮中,活跃着法律志愿者的身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了志愿宣讲队伍,持续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了《民法典》知识竞赛,并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基层宣讲。市公安局利用“警营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活动,走进校园宣讲《民法典》、反电诈及禁毒等知识。

    近年来,依托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高校资源和部门法治骨干,湘潭市组建了22人的普法讲师团和613人的市级法律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也相继组建了法律志愿者队伍,全市法律志愿者规模达5000余人。

    专业的法律志愿者之外,是队伍更加庞大的民间普法志愿者。今年80岁的王贵宝娭毑,是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松涛里小区群众心目中的“金牌调解员”,近年来她参与调解处理纠纷90起,积极向居民宣传各类法律知识,目前已入围湖南省“最美守法公民”评选。

    特色二: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今年8月2日,一篇《扫黑办收到富二代悔过书:我赌输了家里六千万,还欠近千万债务》的报道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头条推荐,随即在全国各大媒体“刷屏”。这是《湘潭日报》9篇扫黑除恶系列深度报道中的一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潭日报共刊发相关稿件230余篇,这些稿件同步在网上刊载。

    近年来,以湘潭日报全媒体、湘潭市广播电视台为龙头,以全市政法各单位新媒体为主力,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手段熟练运用的法治宣传矩阵。“法治湘潭网”荣获“2018年度全国政府优秀新媒体”称号,湘潭公安原创视频栏目“张弛有道”获公安部“金话筒奖”,《湘潭日报》法治专版已出刊242期,涌现出湘潭广播电视台“一把手谈法治”“老李说交通”、湘潭日报“老许说电诈”、湘潭县公安局“孟哥讲案子”等一批有影响的名栏目。今年3月以来,“湘潭政法”微信公众号在全省政法系统新媒体月度榜单中连续位居前三。

    2017年,湘潭市出台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公益普法、以案释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在制度推动下,“七五”普法期间,湘潭市先后有近2万人次到法院参与庭审旁听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9.9%以上。

    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湘潭市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建立法治教育(实习)基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专业法治教育基地50余家,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普法教育“五个一”(一次法治副校长法治讲座,一次法治实践活动,一期手抄报制作评比活动,一次法治家庭书信活动、一次普法标语展示)活动,让普法教育深入到青少年心中。

    特色三:大投入带来大变化

    “湖光山色两相宜”的湖湘公园,是湘潭市首座法治文化公园。在公园入口主广场,“法治湘潭”四个毛体书法立体字灵动飘逸,仔细观赏,会发现雕塑上分别镶嵌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法治十六字方针。徜徉在林间小路上,也随处可见以“宪法”“古往今来谈法治”“中国古代法治人物”为主题的雕塑或浮雕,让人在轻松游玩中感受法治熏陶。

    “各级政府加大了普法经费投入,让我们在硬件建设上不再捉襟见肘。”市委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吴建军介绍,“七五”普法期间,湘潭市本级普法专项工作经费年人均不低于0.6元,县(区)一级普法经费年人均不低于1元,乡镇(街道)一级普法经费年人均不低于0.6元,大投入让湘潭市法治宣传硬件设施上了新台阶。目前,湘潭市已建有市级法治文化公园2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处,县(市)区级法治文化阵地16个,镇街、村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广场)200余个,法治宣传栏2100个,在公园、商场、社区、机关等重要场所安装普法媒体机800余台,在城区主干道沿线设置了305块大型户外法治广告牌,让法治宣传“抬头可见、驻足可观”。

    突出湘潭特色,湘潭市依托韶山、乌石、大东山三大红色旅游景区,修建完善了法治文化长廊、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了一批集红色旅游、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法治宣传教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基地。

    “全面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完善法律制度,而且需要建设法治文化,让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吴建军介绍,“七五”普法以来,湘潭市共发放普法资料超过100万份,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5000余人次。老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明显提升。据统计,今年前三个季度湘潭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接听数量达到4062个,接近2018年总量的两倍,超过了2019年的总数。

    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日益彰显,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目前,湘潭市韶山市、湘乡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有7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42个村(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有26家单位被评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今年8月底,湘潭市获评“2020中国(区域)最具投资营商价值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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