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定啦!

  • 发布时间:2021-03-31 06:05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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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9日讯(记者 杨斯涵 黄京 实习生 黄禧燕 舒苇航 林心滢)刚刚,记者从湖南教育政务网获悉,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确定,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段:第一段6月11日—6月25日,第二段10月11日—10月22日;申请高等教师资格分两段:第一段4月15日—4月30日,第二段10月11日—10月22日。

    据悉,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其中,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驻湖南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该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如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记者了解到,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获得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省直管县,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认定以上三类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湖南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驻湖南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由各高校负责,具体安排由所在高校另行通知。

    附: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由各高校负责,具体安排由所在高校另行通知。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仅限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拟聘任教师职务的相关证明(仅限于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须提交《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者《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和聘用合同书等证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须提交《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1.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0731-82275293/82275272,传真:0731-82275273。

    2.省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0731-82213032/82213033(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3.各市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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