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湖南省定价目录》正式公布,包含12个项目

  • 发布时间:2021-03-12 00:1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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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长沙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和定价目录 " 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的要求,湖南省发改委对 2017 年公布的《湖南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修订后的《湖南省定价目录》正式公布,将于 2021 年 4 月 7 日起施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 湖南省定价目录 > 的通知》同时废止。

    《湖南省定价目录》共包含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供水、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 12 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目录明确,省辖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县及县级以下城镇管网管道燃气配气和销售价格,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定价范围为客运代理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范围为除客运代理费以外的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旅客基本服务收费。班车客运经营者、旅客可自主选择的服务项目除外。

    公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教育主管部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定价,其中学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国家 5A 级景区、省直单位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和确需连同景区门票一并销售的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国家 3A 级、国家 4A 级、市辖区内的国家 3A 级以下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国家 5A 级景区内单独销售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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