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专项整治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 共排查51处

  • 发布时间:2021-03-01 02:2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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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5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近日该部门开展了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据悉,截至目前,湖南省共排查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共计51处,其中限宽墩6处、限高架45处。

      限高限宽设施根据情况决定拆留

      “违法违规设置的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一律将拆除或取缔,确保道路通行顺畅。”湖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中发现,3处限宽墩及6处限高架属于城市桥梁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前设置的临时限高限宽措施,在桥梁加固改造后会立即拆除。

      同时,澧县多安桥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只作为步行桥使用、冷水江市青石桥及便民桥为街坊路桥,内部仅供小型车辆和行人通行,故上述3座桥设置了限宽墩。12处限高架为前方背街小巷道路通行条件受限等客观原因所设置;27处限高架下穿城市道路,满足相应城市道路净空要求,满足可予以保留情形。

      此外,长沙二环线有一处为待拆除危桥,已经禁止车辆通行,故该限宽设施在该桥拆除前必须予以保留;长沙市(浏阳市)金沙中路二巷、纸槽街、花炮公司、罗家坝、永兴巷、月池路等均因为城市桥梁限载要求,且背街小巷仅供小型车辆和行人通行,所以保留了限高设施;株洲市攸县城关镇-京广路段,因为该限高架为四类危桥设施,且已通过交警等部门备案,满足可予以保留情形,所以保留了限高设施;常德桃源县延溪桥技术等级评定为D级,该桥梁已全封闭,计划在2023年前将实施拆除新建,因此保留了限宽设施。

      把好审批关

      提高设施规范性和安全性

      “下一步,将依法明确设置条件、限制高度(宽度)、结构形式和审批流程,提高设施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把好限高限宽设施审批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对确需依法设置的,要优先推广可升降、可监控等人性化限高限宽设施;拆除或取缔相关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后,要依法依规完善警告、禁令和指示等标志。”湖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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