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质”更好了 湖南环境空气质量半年均值首达国家二级标准

  • 发布时间:2021-01-05 03:50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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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M2.5浓度同比下降逾20%、14个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100%……记者从7月30日召开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半年均值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是近年来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最好的一年,蓝天白云越来越多,青山绿水随处可见,天空的“颜值”更高了,湖南的“气质”更好了。

      PM2.5浓度同比下降逾20%

      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3%,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2%,无重污染天数(去年同期51天,重度污染49天、严重污染2天)。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9%。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今年6月,14个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上半年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郴州市、湘西州、永州市、怀化市、常德市、邵阳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并列11)、长沙市。

      按照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与去年同比所得改善率评价排名,上半年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常德市、益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并列2)、永州市、湘潭市、株洲市、郴州市、怀化市、岳阳市、长沙市、衡阳市(长沙市和衡阳市并列10)、湘西州、邵阳市、娄底市。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稳中有升

      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95.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93.3%,同比持平。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省30个在用监测断面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9.4%。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除总磷外全部达到III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湖区总磷浓度由0.063毫克/升下降为0.062毫克/升。

      按照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上半年14个市州水环境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永州市、邵阳市、湘西州、怀化市、株洲市、郴州市、常德市、湘潭市、娄底市、岳阳市、衡阳市、长沙市、益阳市。

      按照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邵阳市、长沙市、岳阳市改善幅度分列第1名至第3名,其余市州从好到差依次为:郴州市、株洲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怀化市、湘西州、常德市(湘潭市、永州市、张家界市因所有考核断面的基准年和现排名时段的水质均达Ⅱ类,按技术要求不参与变化情况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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