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占用消防通道 株洲炎陵消防依法处罚
- 发布时间:2020-12-07 02:3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次
以太坊
- 近日,株洲炎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株洲炎陵县鑫源开发市场有限公司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在对鑫源开发市场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有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对该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后,株洲炎陵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给予炎陵鑫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救援车辆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
■通讯员 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