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再出举措推进乡村治理 相关村干部可领集体经济绩效

  • 发布时间:2020-06-07 02:2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中新网湖南新闻5月27日电 (王昊昊)湖南官方2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出,将逐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允许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兼职的村干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经集体研究同意后领取绩效和创收奖励。

      《若干措施》从建强村党组织、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条具体举措。这是《湖南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发布后的又一乡村治理新举措。

      “近几年中国少数几个地方开始尝试实施相关举措,比如对壮大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集中奖励,以激发村干部干劲。省级层面明确相关村干部可领集体经济绩效和创收奖励,这在国内来说是一个创新举措。”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处副处长张志兵说,“我们根据实际调研发现该举措确实有效可行,其未来必将更大程度调动村干部、小组成员等主动投身建设乡村的积极性。”

      张志兵介绍,湖南还将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对有村党组织书记经历的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提拔。

      此外,湖南将完善从机关事业单位向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宗教问题重点村等选派第一书记制度;大力选拔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成功人士、新乡贤担任村干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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