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1月、2月平均优良天数同比均有所上升

  • 发布时间:2020-05-31 11:08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4月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0年1月、2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83.4%、94.8%,同比分别上升34.6个百分点、9.3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15.9%、4.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7%、0.3%,均无重度及以上污染。

      其中,1月,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34.6个百分点,14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郴州市、怀化市、湘西州3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长株潭环境空气质量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7.2%,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2%。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上升38.7个百分点。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怀化市、湘西州、张家界市、郴州市、娄底市、邵阳市、永州市、长沙市、常德市、衡阳市、湘潭市、岳阳市、株洲市、益阳市。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29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50个“十四五”国控断面由国家采测分离,暂未反馈监测结果),Ⅰ~Ⅲ类水质断面合计281个,占95.3%;Ⅳ类水质断面11个,占3.7%;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0.7%(岳阳扁山和岳阳楼);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郴州马家坪电站大坝),占0.3%。全省31个在用水源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为100%;2个备用水源水质均达标,水质类别均为Ⅱ类。

      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5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占91.7%;5个断面为Ⅳ类水质(衡阳蒸水入湘江口,益阳大通湖,益阳、岳阳和常德洞庭湖区),占8.3%;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3.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保持为0。

      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其中,岳阳、常德和益阳湖区均为Ⅳ类水质;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岳阳0.086毫克/升、常德0.058毫克/升、益阳0.055毫克/升。

      2月,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9.3个百分点,其中,张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州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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