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宁波12名患者治愈出院 复工按照“七个严格”执行

  • 发布时间:2022-07-07 03:23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抗击新冠肺炎)浙江宁波12名患者治愈出院 复工按照“七个严格”执行

      宁波2月7日电(记者 林波)2月7日,浙江省宁波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宁波全市最新的疫情情况,截至目前,宁波全市已有12名患者治愈出院,企业若想复工,要按照“七个严格”来严格执行。

      2020年2月6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例,其中:海曙区4例、慈溪市6例。截至2020年2月6日24时,宁波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36例。

      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市卫健委党委委员黄加成介绍,目前,宁波全市共有1205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解除隔离212名密切接触者。宁波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963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4291人。

      2月4日,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甬防〔2020〕9号),明确企业复工要按照“七个严格”来严格执行。

      针对想要复工的企业,宁波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鲍正操表示,先由企业(项目)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并提交人员清单、交通、隔离、防护监测等防疫工作方案和承诺书,“所属乡镇(街道)实地对照任务清单查勘落实后,提请各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再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稳妥推进企业复工。”

      另外,对于跨行业、跨地区的重要大型企业、市政交通企业等,鲍正操强调,要由宁波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防疫形势变化、企业复工客观条件、防疫工作安排,提出具体方案,报宁波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稳妥复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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