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微海报之五十一: 缺陷商品及时召回 产生费用卖家承担

  • 发布时间:2021-09-11 03:24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我在2018年购入了某品牌汽车,2019年品牌发布召回通知。品牌要求对我的“问题车”进行专业检测,并且产生的检测费和召回期间发生的一系列运输费、交通费由我自己承担。这样合理吗?《民法典》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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