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房数年仍“五证”不全 西安业主起诉要求退还“大修基金”

  • 发布时间:2021-07-22 00:54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缴纳大修基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是业主应当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但是否意味着缴纳之后,业主就无权“干涉”了呢?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薛敏丹法官审理了一批涉及退还大修基金的案件,化解了业主与物业公司、开发商之间长达数年的“恩怨”。

      原告王某等人系某小区的业主。购买房屋后,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纳了大修基金,并将款项汇入物业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但由于该小区交房数年后仍“五证”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业主们纷纷产生不满情绪,遂诉至未央法院,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大修基金。该批案件涉及群众较多,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后续大量诉讼。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联系,积极组织调解,业主们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怨气”较深,纷纷“吐槽”。法官耐心安抚他们的情绪,并结合大量真实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背对背”调解,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逐步解开双方“心结”。最终,被告某物业公司同意退还大修基金,并将利息折抵为等额物业费。由于时间久远,个别业主的缴费票据已经丢失,法官又与当时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最终,被告某物业公司退还了业主们所缴纳的大修基金,并为他们开具了收取物业费的票据,王某等原告申请撤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王东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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