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12月10日电(杨雨奇) 10日上午,最高法发布《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为行政协议,范畴包含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等等。该司法解释明确了行政协议的无效情形,如行政协议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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