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员工被裁后多次上诉终拿补偿金 激动不已向检察院送锦旗

  • 发布时间:2020-11-17 07:5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以太坊
  •   近日,李某及妻子冒着严寒,一早从兴平市赶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刘杰连声感谢:“我一定要向检察院表示感谢,太谢谢你们了”。

      李某系一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申请人,在咸阳某公司工作达三十年,从事搬运、看管库房、门卫等工作,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打起了官司。自2015年起,历经劳动仲裁及多次诉讼,最终被认定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某不服,向咸阳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该院审查后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于2019年7月11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案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再审判决,认定李某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李某最低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共计49080元。至此,李某不仅依法得到经济补偿金等,今后的生活及养老保险也有了着落。拿到判决书的李某激动不已,新年之初专程分别来到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报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