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平遥限行最新通知:平遥今天限几号+限行区域范围

  • 发布时间:2020-11-04 03:49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在城区建成区实行机动车禁行、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会议精神,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5日发布的《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城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告》,决定在城区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扬尘管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限

      2020年10月16日0时起——2020年11月15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平遥城区建成区:北起108国道(不含)以南,南至艺苑街(含)以北,西起文景大道(含)以东,东至惠济路(含)以西。

      三、管制对象及限行办法

      (一)、所有柴油货车和柴油三轮车;

      (二)、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对本地小型非新能源车辆的限行,从2020年10月16日开始,每日限行2个尾号的车辆:

      1、逢1日、9日、11日、19日、21日、29日、31日限尾号为1、9的车辆;

      2、逢2日、8日、12日、18日、22日、28日限尾号为2、8的车辆;

      3、逢3日、7日、13日、17日、23日、27日限尾号为3、7的车辆;

      4、逢4日、6日、14日、16日、24日、26日限尾号为4、6的车辆;

      5、逢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限尾号为0、5的车辆。

      6、发布重污染预警通知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单号,双日限双号。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牌照中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确需保障的民生事项及重点工程的运输车辆,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到交警大队备案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指定时间、指定路段通行。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将录入违法系统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平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原标题:扩散!平遥:城区机动车禁行、限行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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