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03元 养老保险金再次提标
- 发布时间:2019-10-06 05:31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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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2号)文件精神,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提标工作将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据了解,自我县2010年被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已连续第5次调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目前的每人每月103元,直接惠及我县2.5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编辑:杨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