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发布时间:2019-05-09 04:10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又将迎来购物、聚餐、旅游等消费旺季。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县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采购食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采购食品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要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2.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QS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3.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食品卫生和保质期,否则不要购买。    4.选购月饼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场所,要查看月饼外包装上的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成分配料表等标志是否齐全,包装封口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胀。对一些现做现卖的月饼,购买时要观察加工和销售现场是否干净整洁,加工原料是否卫生合格。购买后要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 江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 王江玲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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