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银行泉州5分支被罚 信用卡购车分期办理不尽职等

  • 发布时间:2022-01-08 09:50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泉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17号、18号、19号、20号、21号)显示,中国银行五分支被罚。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17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办理不尽职。泉州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处以40万元罚款。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南环支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办理不尽职。泉州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南环支行处以40万元罚款。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锦绣支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办理不尽职。泉州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锦绣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20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办理不尽职。泉州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21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内部控制不健全,风险管理不到位;案件信息报送不及时。泉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第五条、第十四条,《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合计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杨炳瑄给予警告。

    原标题:中国银行泉州5分支被罚 信用卡购车分期办理不尽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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