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险综合改革方案七大变化 交强险赔付最高至20万

  • 发布时间:2020-11-18 06:55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以太坊
  •   七大变化

      1.交强险限额提至20万

      把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2.三责险最高可至1000万

      把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这项提升主要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更高的风险保障需求。

      3.碎玻璃等7项纳入保险责任

      车损险主险条款增加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分别是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并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记者采访保险行业人士获悉,车损险主险增加的这7项保险责任,过去分属7个附加险,消费者只能投保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得对应保障。而《指导意见》将附加险放进车损险条款,大大提高了车损险的保障范围,特别是发动机涉水、玻璃单独破碎等情况,今后处理起来会更简单些。

      4.制定代驾等车险增值服务险条款

      《征求意见稿》有多个条款,支持行业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比如,引导行业合理删除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车险增值服务险的示范条款。

      5.未发生赔付消费者 更优惠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这也意味着,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比原来提高了,这对驾驶行为较好的车主而言是件好事。

      6.手续费比例上限下调

      把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2~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引导行业根据商车险产品附加费用率上限、市场经营实际和市场主体差异,合理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降低一些领域过高的手续费水平。

      7.推行车险实名制,推广电子保单

      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服务。

      财险公司要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做好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推进实名缴费,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车联网、新能源、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提升车险运行效率,夯实车险服务基础,优化车险发展环境,促进车险创新发展。

      案例解析

      如,6座以下家庭用小汽车交强险基本保费为950元,目前行业规定最高打7折,改革后最高或打5折,可减少支出190元。(记者 刘冉冉)

    原标题:车险综合改革方案七大变化 交强险赔付最高至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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